深圳供卵生殖医院

首页 专业机构 供卵中心 代怀孕流程 助孕医院 成功案例 助孕公司简介 常见问题
您当前的位置: 深圳供卵生殖医院 > 成功案例 >
专业机构 供卵中心 代怀孕流程 助孕医院 成功案例 助孕公司简介 常见问题
推荐案例

郑爽代孕抚养权案再开庭,双方都称曾被对方威胁,女方仍愿共同养娃 案件之

时间:2024-05-01   浏览量:112

记者|李鹏亮编辑|卢伊

此前,郑爽曾透露因工作节食,自己心脏不好,担忧自然生育或带来健康风险,便与张恒共同决定赴美代孕,并约定孩子出生后即带回国由二人共同抚养。

但由于代孕过程中双方感情破裂,郑爽担忧“不能确定可以给孩子一个很好的家庭”,便进行了有关流产、送养领养和停止代孕的咨询。由于此后双方未作有效交流,两个代孕宝宝还是先后在美国诞生,并由张恒养育。

据报道,此次庭审刚开始时,郑爽律师即“放大招”,称两名代孕宝宝出生时,郑爽之所以未赴美接孩子,是因曾受张恒“打死你”的语言暴力威胁。张恒当庭表示否认,称自己当天喝醉了,不知道说了什么,并称反而是他全家曾受到郑家威胁。

在与孩子的相处中,双方也各执一词。张恒指责郑爽在最近一次见面中,让儿子哭了40分钟,却只花3-4分钟去安抚,“看不到对孩子的爱”。但郑爽方却请育婴师作证,称郑爽将孩子安抚得很好。

对于两个孩子的去向,郑爽方面仍希望能与张恒共同抚养孩子,并增加与孩子见面和熟悉的时间,但张恒方却坚持独自抚养,称孩子成长中不需要“一个试图遗弃他们的妈妈”。

据悉,此次判决或在两周左右见分晓。

有人说,代孕堪称“人体交易”,不仅让孕母置身巨大风险,触碰伦理底线,也极易引发法律问题,应立法惩处。也有人觉得,代孕技术类似试管婴儿,能帮助数千万无法自行生育却有需求的人们拥有自己的孩子,他们的生育权利不应被轻易夺去,应适当放开。

代孕像一根杠杆,一端是伦理与法制,一端是生育需求。杠杆应向何处偏移,一时难以辨明。

乱象频现,多专家呼吁代孕入刑

“子宫不是商品,生命更不能交易。”若在某搜索引擎敲入“代孕”,首先弹出的是这样一条提示,这在以前从未有过。

搜索“代孕”,会弹出“子宫不是商品,生命更不能交易”的置顶提示。

代孕并非新事物,千百年来一直存在“借腹生子”的现象,甚至一度被部分群体奉为一种时尚,但郑爽事件牵扯出的一系列乱象却提醒人们,代孕绝非“花钱借个肚子”这么简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公开表示,代孕不仅是对女性的物化和剥削,更是强者对弱者的一种剥削。而这,也是那些旗帜鲜明反对代孕的人最常引用的观点之一。

置身代孕产业的几乎每个女性、每个子宫,甚至怀孕和生产的每个阶段、每项检查,都被明码标价。内地代孕费用多为数万至数十万元不等,如需跨国代孕,费用或超百万元。还有部分代孕新生儿可按性别和重量额外计费,如孩子超过协议约定的体重后,按每50克500-3000元的价格加收费用。

由于暴利,用于代孕的卖卵广告频频出现在大学校园的女卫生间里,但其背后超量促卵取卵和妊娠的健康风险却被略过了。

记者检索多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曾有中介机构明知代孕妈妈不适合代孕,却仍安排其前往印度等国代孕生殖并疗养身体。也有代孕妈妈多次剖腹生子后,无法再次受孕,但当她想要回为他人代孕的孩子时,却未获支持。

此外,由于缺乏法律规定,代孕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代孕双方的法律权益难获保证,进而引发的父母身份认定、代孕儿童抚养权、继承权等法律问题,也将更为复杂。

尽管我国曾在2001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也再次禁止医疗机构实施代孕,但两项禁令的效果并不理想。

有代孕中介对《凤凰周刊》记者透露,内地至少有8000多家规模不一的代孕机构,而截至2024年6月,获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只有523家。这意味着,大量代孕机构或以健康咨询中介公司,而非医疗机构的形式存在。

在某贴吧搜索“代孕”,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结果不予显示”。

“我国现有法律明确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但没有对第三方机构进行限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石佳友多次指出,一些代孕中介和工作人员认为上述禁令对其不适用,导致卫生行政部门“管不了”,市场监管部门想查处却“没法管”。

此外,如何惩处要求代孕的个人或组织,现行法律也未作明确规定。

记者检索多份内地代孕纠纷判决文书发现,法院普遍认为,虽有国家认为代孕合法,但我国的禁止立场早已十分明确,代孕有悖公序良俗,跨国代孕更属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行为与约定不受我国法律认可和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医学科名誉主任孙伟早就注意到这一问题。她认为,代孕中介地下买卖卵子,甚至介绍人们到海外代孕,已形成了一个商业化链条,“这些(都)应该是违法的,但是没有法律来监管。”

孙伟告诉记者,代孕有悖伦理,伤害妇女权益,应纳入《刑法》管控,如可规定买卖卵子或代孕入刑。

同为全国人大代表的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蒋胜男也有类似观点。

2024年“两会期间”,蒋胜男在《关于明确将组织、中介非法代孕行为归于刑事犯罪的建议》中提出,应将非法代孕早日纳入刑法规制的轨道,尤对非法代孕的组织者、中介者及开展非法代孕、跨境代孕的业务机构相关管理者及法人,应参照“贩卖人口”“买卖人体器官”以及“组织、容留卖淫罪”上限处刑,让其不再游走于法律与道德的边缘。

高龄失独、不孕不育:超千万人群的无奈需求

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代孕产业日益壮大,法律监管存在漏洞只是原因之一。

更重要的是,需求始终存在,且十分庞大。

“因为放开二孩的时间比较晚,好多人都想生育,但已经过了年龄。”孙伟提出,除了那些不愿分娩又想要孩子的人,有部分疾病或生育障碍者和年迈的失独家庭,都存在代孕需求。

郑爽代孕抚养权案再开庭,双方都称曾被对方威胁,女方仍愿共同养娃 案件之

据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课题组,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2010年,内地约有66万户失独家庭。其中,67万名30-64岁的失独妇女中,近半数均在45岁以上。这意味着,已经或即将退出生育年龄的失独女性或超30万人。

孙伟指出,由于女性绝经、子宫萎缩,一些高龄的失独夫妇已无法自然受孕。即使子宫正常,高龄产妇的高血压、糖尿病等发生率都会升高,新生儿先天畸形、死亡的发病风险也会明显增加。如果产妇本身还有其他基础病,再要孩子可能“把命都搭上了”。

这一情况同样适用于未失独的家庭。

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原卫计委统计显示,新增符合政策的夫妇高达9000万对,但其中超过60%女方在35岁以上,有50%女方在40岁以上。

高龄让很多人没有机会生育第二个子女,生殖疾病则让更多人与繁衍彻底无缘。

目前,内地鲜有不孕不育发病率和群体规模的统计数据。媒体最常引用的数字出自2019年中国人口协会和原国家计生委联名发布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内地不孕不育率从20年前的2.5%-3%攀升至12.5%-15%,累计患者人数超过6000万。

但早在报告发布3年前,上述协会就因遭到举报,出现在民政部公示的第六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

不过,多份辅助生殖行业市场研究报告显示,内地不孕不育发病率在12-16%左右,患病总人口达2500万-5000万人,且仍有上升态势。

但与上千万不孕不育人口相对的,是仅523家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其中,能提供代孕服务的机构总数为零。

正规医疗途径的缺失,是很多不孕不育夫妇转向灰色地带尝试的原因。

“代孕在辅助生殖技术不是很难,要是卵子好的话,不用做一些繁杂的技术,只是花钱多。”孙伟介绍称,同为辅助生殖技术,试管婴儿费用约为3万元,而代孕的花销可达100万左右。

相比于自身有生育能力,出于个人意愿选择代孕,失独、高龄和不孕不育群体确有不得已的苦衷,一旦全面禁止代孕,甚至将其入刑,极有可能终身剥夺他们为人父母的机会。

即使是坚决反对代孕的孙伟,也曾在2010年发表的一篇旧文中颇为纠结地指出,禁止代孕,剥夺一些不孕女性的权利,“不仅有违‘以人为本’的原则,更有违伦理学’善‘的原则。”

“不孕夫妇通过妊娠型代孕方式进行后代的孕育,是行使生育权的体现,法律可以进行适当保护。”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曾提出,应有条件允许合法代孕,给有生育需要的特殊家庭带来希望。

他同时提出,还应明确代孕行为中各方的法律责任,通过严格的监管“打击非法代孕”“取缔代孕黑市”。

但截至发稿前,这份建议仍未获正式回复。

全球代孕准则遥遥无期

代孕的禁限之争不只困扰内地,国际上也未达成共识。

从商业获利角度,代孕被分为商业代孕和非商业代孕,区分点在于提供代孕者是否获得超过合理的基本补偿费用,如代孕母亲的医疗费、生活费。后者又被称为志愿代孕或者利他代孕,意指提供代孕是出于利他目的帮助他人,而非为谋求商业利益。

目前,根据代孕类型不同,各国的政策可以大致分为完全开放、部分开放和完全禁止三类。

如英国、加拿大、巴西等国采用部分开放政策,即禁止一切形式的商业代孕,但对非商业代孕网开一面。

英国社会组织“代孕英国”官网置顶显示着“利他代孕是一种珍贵的、帮助人们成为父母的包容性方法。”

如英国充分允许非商业代孕存在,无论异性伴侣、有生育障碍者,还是同性伴侣和单身人士,都可交申请。他们可建议家人或朋友帮助代孕,如果找不到愿意代孕的朋友,也可向社会组织求助。

代孕开始后,需求方有义务承担代孕者的各种合理花销,诸如孕妇服装、交通费用、收入损失。据统计,代孕一次的平均开销在1万至1.5万英镑之间(约合人民币9-14万元)。

但任何个人或组织均不能对代孕本身收付费,甚至任何形式的代孕广告都会受到处罚。如英国主流代孕组织“代孕英国”(SurrogacyUK)网站称,代孕是一种“珍贵的、帮助人们成为父母的包容性方法”,并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通过代孕获利都是不道德的”。

不过,或由于缺乏经济动力,英国非商业代孕的规模有限。“代孕英国”成立19年里,仅有290余名代孕婴儿降生。

相比之下,印度和泰国就曾采取完全开放代孕政策。但由于政策开放且成本低廉,外国人远赴当地代孕的“生育旅游”现象一度爆棚。这促使两国在2015年出台新规,禁止外国人前往进行商业代孕,仅本国夫妇才可代孕。

目前,乌克兰、俄罗斯、伊朗和美国部分州仍完全开放代孕,它们由此都成为跨国代孕的温床。

乌克兰某代孕机构的官网如是广告。

但新冠疫情之下,温床不再温暖。

据多家外媒报道,由于新冠疫情期间各国出台旅行禁令或关闭国境,分别有超过100名和1000名代孕婴儿滞留乌克兰和俄罗斯,等待父母领走,其中有些婴儿出生已有5个月,只能留在租住的公寓照顾。

受此影响,2024年1月,统一俄罗斯党副议长彼得·托尔斯泰等俄国家杜马议员制定了旨在解决代孕问题的一揽子修正案,该法案将禁止外国人、年轻家庭和未婚人士使用代孕服务,而不具备生育能力的夫妇才符合使用代孕服务的条件。

此外,冰岛、芬兰、德国、法国等也明令禁止任何代孕行为,包括商业和公益性质的代孕。

事实上,早在2016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就曾建议研究为代孕引发的国际私法问题制定一套统一规则。但由于各国历史、文化、价值观和相关立法不尽相同,想要敲定出一份全球共同遵守的代孕规则十分困难。

一边是庞大的生育需求,一边是巨大的伦理与法理压力,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代孕的禁限之争仍将持续。


参考资料